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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6年下半年结题鉴定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6年度下半年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次结题鉴定范围:2021—2025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2023中小学校党建研究专项课题、2024—2025教师专项课题、2024—2025基地专项课题、2024—2025骨干专项课题、2024招生考试专项课题。

二、成果要求

参与结题鉴定的课题须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完成《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规定的成果要求。

(一)年度重点课题结题须在省级正式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年度一般课题、教师专项、招生考试专项结题须至少完成以下规定成果之一:省级正式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著作、形成决策咨询报告(附采纳证明)、形成研究案例(格式见附件)。

(二)基地专项、骨干专项的重点课题须至少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一般课题须在省级正式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

所有论文或专著须注明“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等标识。

(一)《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中的研究总报告须达到一万五千字左右;在佐证材料中提供研究总报告简洁版重复率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在20%以下方为达标)。检测报告加盖管理单位公章,或把由管理单位统一出具的查重检测证明公函复印件附在每一份课题的佐证材料中。

(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见附件1)纸质版一份,单独装订;鉴定申请书word版以主持人命名。

(三)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见附件2)纸质版一份,单独装订,无须电子版。

(四)《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Excel版。

以上纸质材料请各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科研处(图书馆607室),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压缩至一个文件夹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01@163.com。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0月8日。

 

三、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高老师 67953026

图书馆607

 

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

附件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

附件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

附件4:咨政建议

附件5: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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